没劲 《没意思的故事》之二十三
我想不到王杲还健在,偶然间,在大街上碰见了。
我们走对面,他认出了我,我却没能认出他。他变样了,发福了,富态了。
我听见有人叫我,站住。马路上人来人往很热闹,仔细瞧了一会,并不见一张熟悉的面孔。也许我耳朵幻听,这些年不是风,就是雨,各个感觉器官都欠正常。于是,抬腿接着走我的路。
王杲走过来,捉住我手。
“你不认识我了么?”
“你是——”
“我是王杲!”
“哦!天!”我不由得叫出声来。
一个原来精瘦精瘦的马拉松运动员,会胖成打足了气的球一样,圆鼓鼓地可笑。肚皮成一个球,脑袋又成一个球,那过去作为长跑冠军的双脚,支撑着这重叠的两个球体,够吃力的。
我进一步端详这位老同学,不知是记忆骗我,还是我骗记忆,好歹从他胖脸的眼睛、鼻子中间,找到一点绝对走了样的早先的王杲。
“你怎么搞的?这么胖!”
他笑了,胸膛像蒸汽机车那样,噗哧噗哧喘气。
老同学见面,总是件令人开心的事情,当年纪一把的时候,就格外珍惜逝去的时光。想到自己曾经年轻,多少是种无可奈何的慰藉,否则,真是够没意思的了。
何况,碰见了奇人王杲……
说真的,在同学中,他是最常令人惦念的。若是校友们聚会,王杲总是先被提及的名字。
很长时间,我们都相信他离开了人间,而且会惋惜地说,有志者事竟成这句格言对王杲是不适用的。他大概还未踏上探险的征途,不是翻车,便是迷路,死在了藏北无人区。
谁也不晓得他为什么要去祖国的西陲探险。
传说从来富于感情色彩,王杲在雪山里转了几十个昼夜,弹尽粮绝,冻死在冰川里,雪豹吃了他的尸骨,他永远永远地消逝了。
他死在他的追求中,所以,留在同学们心中的,是对他的钦敬。因为,不是每个人都有追求,也不是每个人都舍得豁出命去追求。
一个以为死去的同学,一个奇人,谁也拦挡不住的冒险家,我怎么能放他走呢?
“走,王杲!”
“干吗?”
“找个地方喝两盅去,你居然活着,值得浮一大白!”
“我不喝酒的呀!”
“哄鬼!把你浸泡在酒罐里你才高兴。”
这是个曾经绝对有魅力的家伙,班级里有几个是他的崇拜者,我是其中之一。送他去西部边疆进行考察探险的前夜,他放开量狂饮,放开肚子大啖,把我们几个靠助学金的穷学生吃得两眼发黑,接连派出几标人马,到校外小酒铺去打酒。尽管我们半月之内得节衣缩食,但确实是心甘情愿奉献。没办法,崇拜是绝对盲目的,就迷上他了。
鬼知道,他身体内部有种什么潜能,他要打算干什么,抵死也会达到目的。
班级里几乎全靠他挣来荣誉,环城跑前十名,高校运动会五千米、一万米金牌获得者。至于和食堂捣乱,和系主任谈判,到别的班寻衅(因为欺侮了我们),一直到种种体力和智力上的较量,都是王杲去打天下。他总赢,他总占上风,他总比别人强。他总让我们扬眉吐气。我一看他现在胖得不可收拾,还能得到拿大顶倒立的冠军吗?那大球体岂不把小球体压扁压垮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