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啊呀,我还正想同你商量商量呢?真不知怎么办才好?”
我还以为出了什么大不了的事,原来他要接待一个外国人,征求我的意见,以什么样的规格最好?
“哦,你这是要招待谁呀?”
“刘冰银行里的一位同事,到北京来了,两口子来了几次电话,让我怎么也得尽点地主之谊,你看这不是给我出难题嘛?”
“那就请他吃顿饭,陪他爬一爬长城,无非如此。”
“长城要爬的,十三陵要去的,但那是接待单位的事,只有半天再加上一个晚间的空,留给我,那唯有请吃饭了。你说,吃西餐还是中餐?”
我向他打听:“他是美籍华人,还是洋人?”
“地道的老美,盎格鲁撒克逊后裔。”
“那就吃中餐,因为他天天吃西餐,你弄得再好,也不会使他有新鲜感。”
老曹点头称是,接着又和我商讨是下馆子还是举办家宴?我说:“在家里请,比较亲切,比较节约;在馆子请,比较气派,当然也就比较费钱。”
“如果,不考虑钱,既要亲切,又要气派呢?”
我说:“那就在家里摆宴,请馆子的厨师来做菜。”
“好,就这么定下来,到时候,你务必来作陪啊!”
“哪一天?”
“人家还没来呢!这只是一个计划安排,下半年的事了。”
看来,未雨绸缪,这老先生的准备,也未免太早了些。我劝他,对付老外,不当回事不好,太当回事也不好。只有我们那些无聊作家,才把外国人的只言片字,当作圣旨的,并且背回来吓唬同胞。
过了好几个月,或者还要多一些日子,忽然接到胡子曹的电话:“来了!来了!”言语间那种欣慰和骄傲的心情,我在电话这端都能感觉到他的热度很高。因为时间隔得太久,我早把那顿饭和那个美国人忘了,还在琢磨什么事,使胡子曹这样兴奋莫名?及至踏进他府上的门槛,见到头戴白帽的厨师忙进忙出,身穿白裙的小姐摆台布置,才想起来那位来访的他女婿的同事,一个地道的盎格鲁撒克逊后裔的老美。也许,那些白帽白裙太耀眼的缘故,我竟没有注意到粉刷一新的屋宇。天哪!我真希望这不是老曹,专门为这位外国人特地装修的。但我一看到笑容满面迎出来的老曹,我不禁傻了。
“?”我不敢认了,这个问号就是我一霎那突然惶惑的产物,他,站在我面前的这个人,是那个老曹吗?
也许他觉得我不应该张口结舌,也站在门口打量着我。
从形态看,当然是老曹无疑,从面貌看,又不怎么像我认识的那个老曹。说他是老曹,因为基本模样没变,说他不是老曹,那味道,怎么也找不到过去总生气,总不平,总激昂慷慨,总对世态人心不满意的老曹了。
于是,我只能这样认为,“您,也许是老曹的弟弟吧?”
“老李,你这是什么意思?”
他误会了,以为我讽刺他,天晓得,我可半点也无此心。直到这时我才明白,我的视觉所以和我的记忆产生了矛盾,敢情是他老兄把他那部出了名的络腮胡子,刮得干干净净,寸草不生的误会。记忆就是这样讨厌,它总是给你提供一个可资对比的参数。
“你干吗呀?至于嘛,留了大半辈子的胡子——”
老曹说:“有什么办法呢?凉凉一再打越洋电话过来,说这位到中国来的部门经理,不仅能对刘冰将来的提升加薪,有绝对的发言权;对于她做事的成衣厂,能否及时拿到贷款,这位盎格鲁撒克逊后裔的美国佬,也是个说话算话的人物。因此,孩子们很是担心我的胡子,会不会给客人留下什么隔阂,所以——话说到这里,胡同口响起了汽车喇叭声,他丢下我,来不及地跑出去。
看他的背影,倒百分之百的是老曹,而不是他的弟弟了。
早先,我也不喜欢他那部大胡子,但看惯了多年,一下子,下巴刮得像青皮咸鸭蛋一样,倒不如有胡子时那种说气就气,说火就火的劲头,更自然了。
不过,我终于悟到一点,所谓“世界大同”这句话,不仅是人类的憧憬,还是颇具有一丝现实意义的真理。
(原载1995年8月《山花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