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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问 没意思的故事之十七(第2页)

她拍手:“戎戎,你听,这世界上不光咱们俩这样,走到哪算哪,还有这位老先生。哦,对不起,您并不老,您这行动,更证明了这点。”

王庄那古老的槐树,槐树下破旧的房屋,突然浮现在脑际。也许应该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,了却一项心愿。无论你有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,刘磊不得不承认自己是食言的负情人。你让人家在古庙的石拱门下等你,然后带着她到天涯海角的嘛!他没对蒋卉讲这段最早的罗曼史,天底下知道这件往事的只有他和那漆门里的女人。但他提起他打过游击的偏僻山区,那里的风土人情,女画家马上神往了:“真的吗?真的吗?那山里的女人以为自己相好的男人越多越荣耀么?戎戎,戎戎,咱们进深山去,好么?”

戎戎无可无不可,他听着,可似乎什么不往耳朵里去,但说他根本没听,只言片语讲出来又沾点边。他冒出一句:“那里该有狼的!”

“鬼——”蒋卉蹦了起来,差点碰了头,笑着说,“你胆小得要死,我就盼着像杰克·伦敦那样,遇上一群狼,把你吃掉,不留给任何人,然后把我撕个粉碎!”接着,冲到对面铺位上,双手捧住戎戎的脑袋,狂热地吻着。

在包房里,他无处躲,只得闭上眼睛。这蒋卉,够放浪的,不过,他想,这也许是新潮。刘磊是过来人了,他最早的罗曼史中那位情人,并不比她逊色些,那是他一生中最美好的回忆了。他站起身,准备到车厢过道里去吸口烟。那鳗鱼般女人身子立刻松开戎戎,拦住了他,并且攀附着拉他回座位上去:“真是没办法,我太爱这个大玩具娃娃了。”

戎戎的思路离强烈的爱很有些距离:“早知道,我该把汽枪带来。”

“汽枪?对付不了狼的。”他告诉这位大玩具。

“有登山鞋就好了!”戎戎尽是些莫名其妙的想法。

刘磊怕他动摇:“那里,山都矮趴趴,圆嘟嘟的。”顺便掠了一眼蒋卉发达丰满的胸部,把到嘴的譬喻词句压在舌头底下。每当游击队长神不知鬼不觉地奔向王庄,只要看见那从地面隆起的山丘,总使他联想起槐树下旧房里那个女人,她,还记得门环轻轻的三叩么?

戎戎又开始百无聊赖地重复拨弄着同一琴弦,这使他想起弹棉花的弓子,绷绷作响。刘磊简直弄不懂这个小伙子,有什么地方值得女画家这样钟情?她把速写本摊在膝部,开始画起来。每当画一笔后抬头再端详戎戎的时候,刘磊观察到,被看的这个在他眼中是绝对愚蠢的家伙,根本无动于衷。她烧灼着的情不自禁的神态,画家的冷静让位于沉醉在爱情中的狂热,是很令人心旌动**的,可三流歌手(蒋卉怕伤她所爱的人那无聊的自尊心,悄悄告诉他,并希望他包涵,尽量做出欣赏的样子)却丝毫无所谓。她是真爱,但被爱的一方却没有什么反应,刘磊不禁十分地讨厌这个麻木的年轻人了。

最怕的是生生死死的爱,结果扑了个空。

刘磊替这位多情的画家犯愁,无论如何,那棵槐树下旧屋里的女人,得到过他热烈的回报。虽然,终究她在石拱门下绝望地等待过,他不知道她最后怎样使自己死了心,了结这场春梦?但是,他良心上稍稍能够平静一点的,只要能有去王庄的机会,不管路途多远,多难,多险——有时候,要通过好几道哨卡和敌人的封锁沟,也挡不住他,这些只属于他和她两个人知道的秘密,越来越具体入微地回想出来。看来,拚命记住的倒未必记得住,拚命忘掉的却永远忘不掉,只不过埋藏在脑子里更深些罢了。

当然,他给过她炽热的爱,门环轻轻叩响三下,那是约定的信号,无论深更半夜,无论刮风下雨,总会咿呀一声,漆门闪开条缝,一张笑着的脸,一种热烘烘的散发出只有他熟悉的气味,立刻透过来。这个永远等待,时刻等待着游击队长的女人,总是把那年月里最珍贵的一切,从满腔的爱到藏在炕洞里的鸡蛋,都贡献出来。

她曾经对他有过什么过分的奢望么?结亲,成家,留下来,不打游击?刘磊记不得了,也许压根儿她不指望,她像山里女人一样,把他当作一个真心的相好。露水夫妻不久长,她说过的。好一场大家丢手,各过各的日子,也是那里的沿习。但她有了他以后,就专注地心里只有他,而他,也好像把魂丢在了王庄,想方设法地找机会朝那老槐树目标接近。他们是一支不怎么成气候的小队伍,局面打不开。因此,小组的乃至单枪匹马的活动是主要的,也就成全了刘磊。

夜里,总是夜里去叩那门环,而且夜又那么短。青纱帐起就好了,她可以到约定的地点来相聚。庄上的人都会以为她去给死鬼丈夫上坟了。其实篮子里的供品,倒是让他果腹的。后来,隔了好久,他才知道她那当伪军的男人,倒是他们游击队干掉的。“你为啥不早说?”

“说了你就该走了!”

“你不恨我?”

她摇头。

“他待你不好?”

“不如你懂得疼我!”她把煮熟的鸡蛋,剥得干干净净,递在他手心里。那年头,兵荒马乱,能吃饱饭的人极少。

“你吃!”

“你吃吧!”

“咱俩一块吃!”

她只咬一点蛋白,然后全塞进他嘴。

刘磊想起来,那女人的眼神,和对面卧铺上作画的蒋卉,大概差不多的。事隔几十年,他还记得那熠熠发亮的眼仁,一汪水,恨不能吞了你。

“你不再嫁人?”

“嫁谁?”

“你不丑!”

“我男人是凶死的,都说我命硬克夫,谁敢?”

是他下决心要把她带着,随大队伍走的。他记不得这个付出了全部的爱,以及所有一切的女人,为此而要他怎样报答。她当然不愿意他走掉,但山里人有她纯朴的天然本性,真要一走了之,她也没有办法。那是很穷的山区,男人差不多不是当土匪,就是当兵,或远远地到矿上去当苦力,留不住的,所以这里的女人对贞操不怎么看重。他就是很偶然地在高粱地里埋伏,准备赤手空拳夺枪时,结识了这个正在耪地的年轻寡妇。她当然知道他是什么队伍,要干什么事情,她劝他:“不会有落单的兔子让你逮着的!”他轰她走:“你要害怕溅上血,你快耪完回你的家!”她说:“你这个当兵的,呆着也是呆着,不能帮把手?”刘磊拗不过她,接过小锄铲趟:“你倒挺会使唤人!”她笑着回答:“我又不白用你!”一大块麦面馍放在他脚下。亏了这点顶饥的粮食,到底等到傍晚,一个喝得醉气醺醺,可力大无比的,挎着盒子炮的二鬼子,被他收拾了,那地里好大一片庄稼都被这场恶斗给滚平了。她衷心赞叹着:“你劲真大!”埋完死尸后气喘吁吁的他,感谢她那块麦面馍,要不然,非吃亏不可。她告诉他:“家里还有咧!”他婉谢了:“不吃了,我该找队伍去了!”她一把拉住他:“你这浑身血,走不出几里路就会教人抓了。我先回村去,找两件我死鬼男人的衣服,天全黑了,你来,大槐树底下,那旧屋,你在门上轻轻敲三下。”

该带她走的,也许生活会是另外一个样子。但话说回来,刘磊想,现在这种日子就能说不完美么?和他怄气的妻子,自然是要自首偕老的了。但是他试着把思路延伸开去,他会冒着生命危险,翻封锁沟,去会他现在的老伴么?即使刚结婚不久,他记不得他有过这种**。同样,又怎能预卜他果真在石拱门下接了她走,是幸,或不幸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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