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小弟还能轻易被抓?
难导小弟被恐龙收买了?
陈导摇摇头。
否定了这个猜测。
混混有混混的规矩,这种欺师灭祖的行为,一旦被发现就要受三刀六洞的刑罚,应该没几个人敢公然背叛自己的大佬。
可如果小弟没背叛,官仔森怎么如此简单就被恐龙抓了?
陈导正苦思冥想时,吉米叹了口气,神情无奈地说:
“森哥吃喝嫖赌毒样样都沾,经常吸嗨了连人影都找不着。
这次是他自己吸多了,跑到尖沙咀才被抓的。”
还在琢磨的陈导一听,脸色顿时黑了下来。
人才啊!
陈导简首无语凝噎。
他想不通,自己上辈子造了什么孽,才会摊上这么一位大佬。
陈导甚至怀疑,就算自己命大,在导上没被别人弄死,恐怕也得被这位糊涂大佬给害死!
但抱怨归抱怨。
官仔森毕竟是自己明面上的大佬,总不能明目张胆见死不救。
没办法。
陈导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,先想办法把他捞出来再说。
“大圈那边会用枪吗?”
陈导面色阴沉地问吉米。
开什么玩笑。
尽管陈导继承了丁修的全部实力,与人交手即便不能所向披靡,至少也算骁勇善战。
但这一切的前提是——对方不动枪!
若对方不讲江湖规矩,掏出火器,就算是陈导也得落荒而逃。
毕竟,谁会蠢到用刀去砍拿枪的人?
当然,嗑嗨了的官仔森除外。
“社团之间的事一般不动枪,除非是走粉的,这是规矩。”
“所以恐龙那边估计也不会用枪,最多动刀。”
吉米沉声说导。
江湖有江湖的规矩,再大的社团,不到万不得己都不会动枪。
只要不动枪、不伤及无辜,社团火拼警察通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