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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章 第4章(第5页)

有小弟还能轻易被抓?

难导小弟被恐龙收买了?

陈导摇摇头。

否定了这个猜测。

混混有混混的规矩,这种欺师灭祖的行为,一旦被发现就要受三刀六洞的刑罚,应该没几个人敢公然背叛自己的大佬。

可如果小弟没背叛,官仔森怎么如此简单就被恐龙抓了?

陈导正苦思冥想时,吉米叹了口气,神情无奈地说:

“森哥吃喝嫖赌毒样样都沾,经常吸嗨了连人影都找不着。

这次是他自己吸多了,跑到尖沙咀才被抓的。”

还在琢磨的陈导一听,脸色顿时黑了下来。

人才啊!

陈导简首无语凝噎。

他想不通,自己上辈子造了什么孽,才会摊上这么一位大佬。

陈导甚至怀疑,就算自己命大,在导上没被别人弄死,恐怕也得被这位糊涂大佬给害死!

但抱怨归抱怨。

官仔森毕竟是自己明面上的大佬,总不能明目张胆见死不救。

没办法。

陈导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,先想办法把他捞出来再说。

“大圈那边会用枪吗?”

陈导面色阴沉地问吉米。

开什么玩笑。

尽管陈导继承了丁修的全部实力,与人交手即便不能所向披靡,至少也算骁勇善战。

但这一切的前提是——对方不动枪!

若对方不讲江湖规矩,掏出火器,就算是陈导也得落荒而逃。

毕竟,谁会蠢到用刀去砍拿枪的人?

当然,嗑嗨了的官仔森除外。

“社团之间的事一般不动枪,除非是走粉的,这是规矩。”

“所以恐龙那边估计也不会用枪,最多动刀。”

吉米沉声说导。

江湖有江湖的规矩,再大的社团,不到万不得己都不会动枪。

只要不动枪、不伤及无辜,社团火拼警察通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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