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真是要钱不要命。”
苏念的声音从手机那头传来,带着一种恨铁不成钢的咬牙切齿。
江书予正蹲在出租屋的地上,对着穿衣镜整理衣服。他把手机夹在耳朵和肩膀之间,腾出两只手去拽衣服。
“你说得对,”他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笑,“我就是要钱不要命。”
苏念被他这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语气噎了一下,沉默了两秒才说:“你能不能正经一点?人家那是豪门婚礼,你万一被认出来是去捣乱的,那些保镖能把你打成残废你信不信?”
江书予当然信。
他接单之前做过功课了。陆氏集团,s市新晋豪门,今天这场订婚宴的主角是陆家的小儿子陆景琛,据说这位alpha风流成性,换情人比换衣服还勤快。
而他的雇主,那个想搅黄这场订婚的白富美omega,正是陆景琛的未婚妻。
对,未婚妻花钱雇人去搅黄自己的订婚宴。
江书予第一次看到这个需求的时候,还以为是哪个无聊的人在开玩笑。但对方直接甩了一万块的定金过来,附带着详细的背景资料和行动方案,态度认真得不像是在开玩笑。
他花了一整个晚上研究这个单子,最后得出的结论是:这个白富美是真的不想嫁。
至于为什么不想嫁,对方没说,他也懒得问。反正钱到位了就行。
“我心里有数,”他对苏念说,语气比刚才认真了一点。
苏念在电话那头叹了口气:“你每次都这么说。”
“哪次出过事?”
“上次那个alpha堵你的时候你怎么说的?”
“……那是意外。”
“上上次那个omega追着你打了三条街的时候呢?”
“……那也是意外。”
苏念无语了。江书予自己也觉得没什么底气,干脆转移话题:“好了好了,我要出发了,不跟你说了。等今晚的尾款到账,我请你吃大餐。”
“谁稀罕你的大餐,”苏念的声音软下来,带着一点无奈的心疼,“你小心点,别受伤。”
“知道了。”
江书予挂了电话,把手机放在桌上,开始化妆。
他素颜干净又清冷,足够好看。
但今天不行,今天他需要的是第一眼的冲击力。他要演的是一个能让豪门alpha神魂颠倒的前任情人,一个在订婚宴上杀出来、让所有人都移不开目光的“狐狸精”。
所以他花了将近一个小时来化妆。整个人的气质从“清冷干净”变成“明艳逼人”。
他对着镜子看了看。
镜子里的人几乎不像他了。眼睛更大、更媚,整张脸散发着一种浓烈的、灼热的美。
这就是他要的效果。
不仅是为了让所有宾客相信他就是“前任情人”,更是为了让在场的人记住的是一张明艳的脸,就算以后在大街上擦肩而过,也不会有人认出来。
他最后看了一眼镜子,把一套二手西装穿上。
西装的肩线刚好卡在他流畅的肩部轮廓上,收腰的设计勾勒出他纤细的腰身。高领衬衫下,露出一截白皙的脖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