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眠在方翡翠走后,自己收拾收拾便出了门,随后没多久她发现一件很恐怖的事情,原主的雨靴居然是坏的。
她穿着刚在泥路上走了一小段,水渍就跑进了鞋子里。
起先她没当回事,但后来黏糊糊的稀泥也钻进了鞋里。
双脚泡在泥水里的感觉很不舒服。
但她也没办法,只能继续穿着坏掉的雨靴前进。
走到大路上就好了,大路是柏油路。
马路上是有公交车的,不过走路能省五毛钱,来回就是一块,能买好多蔬菜了。
陆眠也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会这么精打细算。
天还蒙蒙亮,没有太阳,裹着袍子也不热,陆眠扯下口罩,呼吸着新鲜空气,在脑海里和系统聊天。
[我买点好吃的回去给女主怎么样。]
系统苦思冥想了很久,终于想要到了要怎么样才能让宿主不去纠结这件事情,也不去靠近女主。
它像平日里那样撒泼打滚就好,[不要!宿主你不许再靠近我的女主宝宝!]
[本来我们就待不了多久,你和女主这么亲近干什么!]
陆眠知道是这么个理,可做了不好的事情,总是要道歉的,加上方翡翠哭得又可怜。
[678,做错了事情不解决我会睡不着的。]
系统没说话了,独自开始咬电子手绢,它是很喜欢女主,但相比之下还是宿主最重要。
目前女主已经完全崩坏,它承受不了一个差点把发烧的宿主给弄了的主角。
陆眠走得慢,到镇上的时候太阳已经出来了,阳光不算烈,但温度上去,人也开始发热。
陆眠重新带上了口罩,扯了扯领口,步伐加快,打算迅速买完东西回去,她受不住热。
这个时代的物价算是便宜,陆眠揣好纸币,目的地首先便是卖肉摊子。
人不能不吃肉!
陆眠的形象令人印象特别深刻,基本上见一面就不会忘记这个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高挑身影。
买肉的老板笑着招呼道:“妹妹,这次又要一斤瘦肉吗?”
陆眠不奇怪有人喊她,原主来赶集也是这种待遇。
沉默着点点头,静静看着老板切下瘦肉装好。
忽地,余光中出现了一抹鲜艳的红,陆眠好奇地偏过头看了眼。
那是一个穿着大红印花衬衫和黑色阔腿裤,脚踩尖头皮鞋,有着一双笑眯眯狐狸眼的年轻女人。
这么时髦的人出现在集市上还挺引人注目的,接过老板递来的猪肉,陆眠又往那边看了过去。
这下好巧不巧和人完全对视上了。
女人勾起唇,对着她笑,狐狸眼都快眯成了一条线,怎么说呢,真像一只狡猾的狐狸。